宪法宣传周 | 巡回审判进乡村,普法解纷两不误

  发布时间:2021-12-04 16:50:19





本院讯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遂川县法院积极打出系列普法“组合拳”,精心策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3日下午,遂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庭走进雩田镇雩田村,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为当地村民奉上了一堂“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 

为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也为了让广大人民群众见证司法,参与司法,感受司法,结合考虑原被告的家庭情况,法官袁玲决定将审判法庭搬至原被告家附近的村委会。工作人员于是在村干部的帮助下,在村委会的会议室里用国徽、横幅和桌凳,搭起了一个朴素却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

庭前:普法互动

屋内,坐满了前来旁听的村民和村干部,法院干警向大家发放诉讼服务指南和法律书籍,并通过宪法知识宣讲和有奖竞答与现场观众互动,气氛热烈,掌声雷动。

庭审:以案释法

“现在宣布开庭……”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

2013年7月起,原告朱某受聘到被告屠宰场上班,为其驾驶车辆并配送鲜肉。2018年5月,原告驾驶车辆在配送鲜肉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仲裁,人社局认定及鉴定机构鉴定,确认原告交通事故为工伤,伤残七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原告的损失作出了劳动仲裁裁决,双方对仲裁裁决均不服。2021年11月,原被告双方均诉至法院,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等费用。被告请求原告应自己承担30%的责任,并已垫付的医疗费用及尚在原告处的猪肉款等应予核抵。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证人出庭、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成,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本次活动通过法治宣讲+巡回审判的形式,以趣味性的互动、身边生动的案例向群众宣讲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获得了村民的一致好评,引导群众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提高老百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激发人民群众爱国热情和学法积极性,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张园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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