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入缅“捞金”坠入魔窟 惨遭毒打还因偷渡获刑

  发布时间:2021-11-26 17:04:16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偷越国境罪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何某、叶某、罗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何某、叶某、罗某等七人系遂川县某乡镇村民。七个人在圩镇茶馆喝茶聊天时,看到视频广告“缅甸工作,月入过万”的消息,心动不已。通过与广告发布者联系后,七人决定结伙偷渡至缅甸“捞金”。2020年3月,七人一同从遂川出发至云南景迈机场,后在偷渡组织者的安排下偷渡至缅甸。在缅甸期间,其中四人因不服从“老板”安排的电信诈骗工作而遭到了拘禁和殴打,在被拘禁了两个月左右才趁机从楼上跳窗逃出。七人后偷渡回到国内。

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叶某、罗某等七被告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结伙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偷越国境罪。法院根据七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自首、坦白、立功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园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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