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非法猎杀候鸟,换来铁窗半年。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伍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0年9月某夜晚,被告人伍某在未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用锂电池和强光头灯在遂川县高坪镇一山场非法捕猎到候鸟52只,其中50只售卖给收购鸟类的一名湖南商贩,2只自己食用。4天后,被告人伍某在两晚内又以同样手段非法捕猎到候鸟共计8只,全部自己食用。根据遂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的规定,遂川县高坪镇等乡镇行政区域内每年4月至11月为鸟类禁猎期。在禁猎期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妨碍野生动物繁衍生息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活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猎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伍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伍某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