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夫妻不和闹离婚 诉前调解补裂痕

  发布时间:2021-10-13 11:23:19


本院讯 10月9日,遂川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一位老太太紧紧握住调解员的手,声音哽咽地说:“谢谢你,法官,要不是你帮忙调解了我儿子和儿媳的矛盾,我儿子的家就要散了。”

原来,老太太的儿媳肖某于9月底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立案人员进行案件分流,经其同意后纳入多元化解程序予以调解。有多年调解经验的法官助理小曾接到案卷材料后,立马详细查阅掌握基本案情:原告肖某与被告熊某于2001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小孩已经年满18周岁,另一个小孩也年满15周岁,两人一起建了房子,双方具有深厚的感情基础。但熊某却因双方争吵过激动手殴打肖某,导致肖某心灰意冷起诉离婚。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和孩子的抚养教育,调解员小曾着重将方向确定为调解和好,并将突破口定在了对被告熊某“动手”行为的严肃批评教育。于是调解员通过电话的方式先与原告肖某进行了沟通,开始肖某态度极为坚决,坚持要外出务工,并由法院判决离婚。调解员立即从孩子的成长出发要肖某慎重考虑,不要急于出走,逃避只会使得矛盾更加尖锐,并告知其可以到法院坐下来一起商量解决。肖某在犹犹豫豫中答应了。后调解员又拨通了熊某的电话,熊某听到肖某要求离婚的消息,十分震惊,坚决不同意离婚。在调解员的批评教育下,熊某对动手打人的行为表示悔意,并同意约定时间到法院当场调解。

到了约定的时间,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了当事人和双方家属,一见被告,原告的家属情绪十分激动,纷纷谴责被告的动手行为,坚决支持被告离婚。调解员与书记员将原被告两人一道迎进了法官调解室,家属在门外等候。一场情理法多角度的沟通交流后,熊某深刻意识到自己控制不住脾气而动手的行为后果多么恶劣,后悔与愧疚爬上心头,赶紧从座位上站起来,诚诚恳恳地向肖某鞠躬,并不断说着:“对不起,我错了。”肖某听到后大受触动,眼睛也泛起了泪光。见双方都解开了心结,平息了心中怒火,渐渐打消离婚念头,调解员趁势劝导:“古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婚姻不易,要好好珍惜。你们双方结婚时间长达二十年,也已经生育了两个小孩,感情应该也是比较深厚的,完全有和好的可能。无论肖某言语上有多么过激,熊某均不应当殴打他人,双方要和好过日子,熊某就应当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不再殴打对方。同时考虑到熊某殴打他人系基于肖某的言语刺激,因此肖某也应当作出改正,双方在婚姻生活中应当相互尊重,多沟通,凡事多商量。上述内容你们可以写进调解协议,今后双方都要共同遵守,共同来维护这一段婚姻感情。”双方听后连连点头称是,并保证今后一定要好好地生活。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均作出了承诺,并写进了调解协议里。至此,肖某与熊某携手走出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大门。

近年来,遂川县法院努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推动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减轻人民群众的诉累。接下来,遂川县法院将继续创新举措,扎实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遂法轩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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