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遂川县两会于9月22至25日顺利召开。9月25日上午,遂川县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大会全票通过,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杨晓兵同志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遂川县人民法院院长。
(工作报告全文)
遂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遂川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杨晓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中院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遂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1053件,同比增长66.9%,审判执行质效逐年提升,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队伍建设成效突出,有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得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先进单位。
一、聚焦中心工作展现新作为
(一)围绕防疫大局,强化司法保障。狠抓疫情防控责任,积极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派出400余人次参与社区封闭值守和疫苗接种走访排查。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从严从快处理涉疫情案件4件。大力推进网络庭审,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30家受疫情影响暂时陷入困境的涉诉企业,审慎灵活采用强制措施,采取对生产设备“活封活扣”等方式为企业释放资金1230余万元。西满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六稳”“六保”十大经典案例。
(二)服务县域发展,助力三大攻坚战。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妥善处理涉农、涉贫案件467件,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三合一”审理模式,审理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72件,依法保护绿水青山。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运用司法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完善送法进企等“法官五进”机制,法官干警主动入企提供法律服务440多次,积极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突出长效常治,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以来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8件105人,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淑英、李国樑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建立“黑财清底”审执衔接和部门联动工作制度,开展“黑财清底·利剑追击”等专项执行行动,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推进长效常治,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反映出的行业、领域治理问题,发送各类司法建议24条,均得到反馈回复。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拍摄了扫黑除恶专题微视频。
二、履行审判职能取得新成果
(一)严厉惩处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遂川建设。五年来共审理刑事案件1360件,判处被告人1872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法审结绑架、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284件374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诈骗案件86件102人。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类犯罪,依法审结郭某生、郭某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8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结黄某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切实加强少年儿童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妥善处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件31人。
(二)平等保护民事权益,推进和谐遂川建设。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3569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4124件,全力维护家庭和谐幸福。高度关注民生领域重点和焦点问题,审理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纠纷案件1439件。倡导诚实守信,维护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0254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违反法定程序等案件34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7件,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将依法治国理念落到实处。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切实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促进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制度,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综合治理执行难实现新突破
全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正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7125件,同比增长17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92亿元,同比增长302%。
(一)全面加强综合治理。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动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决议》,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执行工作纳入了省市文明单位评选、县综治考评、企业贷款审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等指标。构建起全县“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二)高效提升办案效能。规范执行流程管理,组建4个集约化执行团队,重塑工作流程,建立“三统一”管理新模式。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建成了现代化的执行指挥中心。创新长效机制,建立“三推送”工作机制,向乡镇和网格员集中推送执行案件781件,发送司法建议书135份。建立失信公职人员负面评价机制,对新招录公务员、晋升提拔干部、村社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7400余人次。
(三)持续强化执行攻坚。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90余次,司法拘留拘传448人,搜查254人次,强制腾房清场22次,处置财产471宗。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698人,限制高消费4953人,向“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推送典型失信名单3610条,有1059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主动履行。精准打击拒执犯罪,审结郭某兴拒执罪、吴某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公安1人。
四、践行司法为民凸显新成效
(一)高位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衔接配套化解体系的实施办法》,与司法局、劳动仲裁委等八部门建立多元解纷诉前联动衔接机制,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级诊疗”,推动构建了全县矛盾纠纷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化解体系,为维护全县社会发展稳定大局贡献了法院方案。五年来工作成效显著,我院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767件。《人民法院报》等媒体对此进行了大篇幅报道。今年6月初,我院在全省法院一站式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为先进典型汇报“诉源治理”经验做法。
(二)全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了集约高效、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我院五个派出法庭全部实现驻地办公办案,草林法庭、衙前法庭、左安法庭被评为全省“双达标”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在便民诉讼、法治教育、培育文明乡风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乡村社区就地开庭、巡回审判600余次。大力推广“指尖诉讼”,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庭审、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网上立案322件,跨域立案154件,在线网上庭审案件168件。
(三)健全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积极参与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十万余份。网络司法拍卖445次,成交金额1.7亿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省佣金643万元。强化司法关怀,完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出台了司法救助实施办法,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06万元,减缓免交诉讼费225万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四)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实行员额制后法官每年人均办理案件数超180件。充分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办理各类案件13463件,占比达62.4%。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数量由改革前的16个精简到9个,组建了专业型审判团队。推进诉讼制度及保障机制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5个速裁团队调解速裁案件2843件,84.2%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组建2个专业送达团队,送达率由原来的30%左右提升到85%以上。
五、打造过硬队伍迈上新台阶
(一)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党建“三化”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全力打造了全县党建“三化”建设示范点。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立足实践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司法能力建设为目标,全面加强法院专门人才队伍培养。多举措狠抓案件审判管理,全面推行“审判e管理”,强化对“四类案件”“发改再”案件监管,制定了“四类案件”监管实施细则,落实审判质效约谈制度,建立发改案件分析总结制度,打造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直播评选,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执法司法专业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各类干警业务培训491次。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设道德讲堂,锻造干警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的职业品格。
(三)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上线司法风险动态防控系统,运用智能监管平台对101件案件进行在线重点监管。扎实开展“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完善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县纪委监委联合打造遂川县廉政教育中心,深化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整治作风顽疾。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5人,约谈提醒6人,引导干警知敬畏、守戒惧、存底线。
六、主动接受监督迈出新步伐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实行重大活动向人大报告制度,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10余次,通过旁听重大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召开座谈会、参加国家宪法日活动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200余人次。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沟通联系,通报法院工作、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开门纳谏。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提案和意见安排专人处理,采取调查、院领导重点督办、限期完成等方法,确保贯彻落实。依法接受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1次,办理检察监督建议28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上网公布裁判文书16380份、网上直播庭审案件746件。保障公民参审权力,有效推进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86件。
各位代表,五年来遂川法院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与新时代任务要求相比,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审判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二是新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实、敬业精神不够、工作纪律不严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下一步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也是决定遂川跨越发展、实现进位赶超的关键五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遂川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奋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遂川开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进位赶超加速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奋勇前进。
二是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普法宣传,让民法典真正走进人民群众心里。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规范化建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稳步推进。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享受智慧法院带来的“数字红利”,同时推出多样化服务举措将为民司法落细落实。紧扣市域、县域治理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在司法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新跨越。四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扬帆奋进启新程,继往开来谱新篇,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为推动遂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现“老区振兴看遂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一)2016-2020年受理案件数量
(二)部分术语解释(仅供参考)
西满公司劳动争议执行案:吉安市西满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满公司”)拖欠75名农民工劳务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社会保险金共计200余万元,案件经仲裁裁决后进入执行。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已停产数月,背负巨额债务,无执行能力,名下唯一资产为位于沙子岭的厂房。厂房价值上千万元,如拍卖将涉嫌超标的执行,且严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为此,我院主动汇报,加强与劳动、社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同时组织干警赴宜丰法院学习执行濒临破产企业案件先进经验,多次前往西满公司深圳总部,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西满公司遂川厂房出租,用租金抵扣执行案款。在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下,该厂房成功出租,所得租金分批分期履行。75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社保及经济补偿金20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并发放完毕。该案执行既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又盘活了企业闲置厂房,成功入选江西省法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郭淑英、李国樑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郭淑英、李国樑为首的犯罪团伙,在2019年之前有组织地实施大量违法犯罪行为,插手并暴力干预民间纠纷,当街围殴他人,为索要工程多次寻衅滋事;通过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长期把控禾源石材运输业务,破坏正常运输市场秩序,危害禾源镇石材产业健康发展;开办物流公司,拦截非法运输司机收取“过路费”,承包工程、开办碎石场,为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经济来源等,形成了组织层级清晰,组织纪律严明,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社会影响恶劣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年来该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5起、其他违法事实9起,致1人重伤,3人轻伤,6人轻微伤,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安全。2019年被告人郭淑英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国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另有4人被判处五至七年有期徒刑,其余1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至四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郭某生、郭某春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2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郭某生、郭某春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投资房地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还本付息,通过相互介绍口口相传途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亲友、同事等吸收资金。郭某生向56人吸收资金达2428.5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2227.215万元;郭某春向42人吸收资金1441.8万元,造成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1162.9万元。2020年最终因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郭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郭某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黄某贪污案:被告人黄某系某国有控股股份制银行出纳,2013年4月至2019年3月间,利用经管金库职务之便,多次窃取银行库存现金,总金额达1600余万元,用于购买“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2019年黄某最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责令退赃。
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信用承诺是指纳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意愿、向人民法院作出信用承诺,符合条件的,可暂缓适用信用惩戒。信用修复,是指失信被执行人有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符合条件申请信用修复的,法院为提高其履行能力,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性措施。
郭某兴拒执罪: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郭某兴先后与他人因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共涉及3个案件,需给付执行款70余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实际控制公司的环保砖和机器设备。2018年底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郭某兴在有租金、工程款等收入的情况下,仍将法院依法查封的环保砖变卖,将查封的机器设备抵押其债务,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2020年郭某兴最终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吴某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案:被告人吴某某是一服饰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拖欠47名员工工资20万余元一直未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该公司的111台机器设备。被告人吴某某在明知机器设备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将该批机器设备连同其他未查封的设备变卖给他人,导致案件无法执行。立案侦查后,被告人吴某某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涉案执行款,促使10件系列案件360万元执行到位。2018年被告人吴某某最终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矛盾纠纷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化解体系:即对矛盾纠纷实行“分级诊疗”,在乡域、县域层面打造分层递进的纠纷解决模式,在县级行政部门打造行业纠纷解决模式,在法院多元化解中心实行一站式解纷模式,各个模式之间有序衔接、相互配合,构建基层矛盾化解在乡镇、行业矛盾化解在部门、司法矛盾化解在法院、综合矛盾化解在县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解决影响司法工作、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主体内容,目标就是要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责任制。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人员职业保障制度等。
三个规定:指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遂川县廉政教育中心:位于县法院二楼,是我院与县纪委监委联合打造的现代化廉政教育基地,也是我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该中心总面积252.67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大量采用幻影成像、实景模拟等现代声光电技术,给参观者以强烈的视听效应和观感心灵震撼。自2018年9月投入使用至今,已接待各类参观者70批次2000余人,成为全县公职人员廉政教育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