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拍当日涉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3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0-09-24 10:40:29


本院讯 9月18日上午,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起涉恶案件被执行人王某的家属将43万余元执行款交至该院。随后,执行法官将数小时后即将进入开拍程序的张某的一处房产紧急撤拍。至此,该起涉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王某因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于2020年5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人民币四十三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履行退赔判项,遂川法院依职权移送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方式,对王某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财产进行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无足额存款、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但查询到王某名下有一房产,执行法官迅速下达裁定书将该处房产查封。启动拍卖程序后,在开拍当天,被执行人王某家属为避免房产被拍卖,主动代缴43万余元至法院账上,执行法官随即将该处房产紧急撤拍。

    据悉,自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以来,遂川法院不断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的执行力度,成立黑财清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与公安、国土、银行等多部门协调联动;建立专项台账;综合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恶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布失信黑名单;向乡镇政府、乡镇综治办发送司法建议函等多方式多手段加大财产查扣力度,坚持查扣显性“黑财”和深挖隐形“黑财”相结合,不断巩固“打财断血”成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截止目前,今年4月份之前生效的涉黑恶财产刑案件已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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