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7月24日上午,遂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前往遂川县泉江镇龙川大道某处法拍房,通过强制腾房措施将被“霸占”的已拍卖房屋成功移交给买受人。
2016年起,李某因多起借款纠纷陆续被诉至遂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200余万元。但此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但李某仍不履行给付义务。经执行干警多方调查,发现李某并无存款可供执行,因此依法对其名下的房屋予以查封并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李某为了躲避执行,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为了不影响案件进度,执行法官经研究决定先进行评估拍卖再强制腾房。在司法拍卖中,通过竞价,黄某成为了该房屋的“新主人”。执行法官通过多种方式联系李某,告知其主动腾房,可李某仍拒不配合。最终,法院决定依法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
腾房当天,执行干警在司法局公证处及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让开锁人员打开门锁,对李某留在房屋内的物品逐一进行清点并登记在册后,将全部物品装车运至临时仓库中。
直至下午两点半,历时近7小时,执行干警终于圆满完成了腾房任务,并将清空后的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黄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