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2020年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审判

  发布时间:2020-05-15 11:19:40


本院讯   5月14日下午,遂川县人民法院在该院二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失火案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遂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遂川县2020年首例涉公益林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遂川法院今年以来首次使用七人合议庭的案件。

2019年9月26日下午2时许,刘某在草林镇拱前村自己的旱田里清理杂草时,为了图方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清理好的茅草,由于天气干燥,大风将火苗引致旁边的山场引发森林林火灾。经鉴定,该森林火灾导致过火有林地面积55.1亩,直接经济损失1.21万元。案发后,刘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尚未赔偿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公诉人、公益诉讼人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本案的污染环境事实、损害结果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和质证,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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